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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校外培訓機構合同不規范?這個省制定了合同范本
2019-08-24 | 文章來源:網絡 | 分享到:
部分校外培訓機構預付費過多、退費困難,家長該如何防范?近日,廣東省教育廳印發了《廣東省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對培訓方式和培訓收費等作出具體規范,合同適用于培訓對象(學生)為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根據合同,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三個月的費用,并及時開具合法票據。
合同示范文本中還規定了哪些內容?
各地在規范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中,要對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實施差異化監管。對于收費退費行為規范、預付費風險低的可減少檢查頻次,對違規收費、退費投訴集中、預付費風險高的要實行重點監測、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督促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依規經營。
合同示范文本中還規定了哪些內容?
各地在規范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中,要對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實施差異化監管。對于收費退費行為規范、預付費風險低的可減少檢查頻次,對違規收費、退費投訴集中、預付費風險高的要實行重點監測、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督促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依規經營。
同時,加大教育和宣傳力度。學生家長作為選擇校外培訓機構的主體,應承擔對自身消費行為、風險防范和消費維權意識的直接責任。各地要靈活利用家長會、班委會、電子郵件、微信群等方式、渠道,面向家長群體用戶加大對選擇違規機構、預付費過多導致損失案例的通報和警示教育力度,加強學生家長風險防范意識,引導全體學生家長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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