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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中醫藥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一、總則
1. 學校名稱:成都中醫藥大學
學校國標代碼:10633
2.辦學地址:
溫江主校區成都市溫江區柳臺大道1166號
十二橋校區成都市金牛區十二橋路37號
人南校區成都市武侯區人民南路四段15號
汪家拐校區成都市青羊區下汪家拐街16號
3.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為主的普通高等學校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學制:九年制,“5+3”一體化(五年本科與三年碩士相結合),五年制(本科),四年制(本科),三年制(對口高職專科深貧縣免費醫學生項目)
6. 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碩博士研究生
7. 辦學特點:成都中醫藥大學歷經65年的發展,已建設成為一所以中醫藥學科為主體,醫藥健康相關學科專業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特色鮮明的高水平中醫藥大學,是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與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國家“雙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學校堅持“育人為本,傳承創新,崇尚學術,追求卓越”的辦學理念,踐行“厚德博學,精思篤行”的校訓精神,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擔當,堅持傳承精華、守正創新,發揮中醫藥院校人才培養優勢,全面服務健康中國戰略,著力構建多學科交叉,“通人文、重經典、高素質、強能力”的人才培養模式,推動人才培養質量全面提升。
學校始終擔負著培養高素質中醫藥人才的使命,成為了我國中醫藥人才成長的重要搖籃。在全國首批開辦中醫學專業,率先開辦中藥學專業,首批開辦針灸學專業,是全國首批中醫藥學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國家理科基礎科學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中藥基礎基地班”(簡稱中藥學基地班)是全國唯一的中藥基礎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全國首批成為教育部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是中醫學拔尖創新人才九年制開辦高校,是全國首批開辦中醫養生學專業的高校,有省部共建西南特色中藥資源國家重點實驗室等,被譽為中醫藥學本科教育的“試驗田、排頭兵、輻射源”。
學校始終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成為中醫藥高等教育改革的先行者和探索者。持續的教育改革,有效促進了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學校堅持立德樹人,堅持中醫藥特色、發揮中醫藥優勢,堅持“院校教育與師承教育相結合”的培養途徑,堅持將中醫思維養成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堅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的創新能力培養,切實辦好一流中醫藥本科教育、培養一流本科中醫藥人才。
二、招生計劃
1. 我校按照學科發展方向、專業發展定位、考生志愿填報、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統籌安排各專業招生計劃。
2. 我校安排少量預留計劃,預留計劃數量及使用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區招生錄取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三、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 體檢要求: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前提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從醫學人才培養和就業的特殊要求考慮,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再次強調對考生身體狀況的特殊要求,并做補充說明。
(1)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所有專業不予錄取;
(2)中醫學(含九年制、“5+3”一體化)、中藥學(含基地班)、臨床醫學、中醫兒科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學、中醫養生學、中醫康復學、中醫骨傷科學、中藥資源與開發、制藥工程、藥學、藥物制劑、預防醫學、藏醫學、藏藥學、護理學、醫學檢驗技術、眼視光學、運動康復、食品衛生與營養學、食品質量與安全、康復治療學、衛生檢驗與檢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應用心理學、體育教育、智能醫學工程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考生患有第三條第4項,第5項、第6項、第7項、第9項中列出相關疾病,慎重報考我校醫藥類專業;
(4)肝功能異常者慎重報考醫學類專業;
(5)我校為醫學院校,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心理測評。心理測評異常者,必須在2周內到具有資質的專業醫療機構進行鑒定。鑒定患有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取消入學資格。拒絕做鑒定者,直接取消入學資格。
(6)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的特殊性,學校建議肢體功能障礙考生慎報我校醫學類專業。
2.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3. 建議報考本校護理學專業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2米;建議報考體育教育專業和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4. 藏醫學專業的核心課程采用藏語教學和答卷;除藏醫學專業外,報考我校其余專業考生,均需適應漢語教學和答卷。
5. 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等類型招生,依據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專業錄取規則
1.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和我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 我校對國家和各省(市、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認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依據。對省級三好生、優秀學生干部、藝體特長生等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調檔。
4. 我校各專業錄取采取分數優先的投檔原則,即在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不設置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專業錄取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時,擇優錄取。
5.綜合改革省份按對應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關辦法執行,相關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專業錄取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時,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
6. 考生所填報志愿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按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7. 報考體育類專業(含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考生必須參加省級招辦組織的專業統測并達到本科合格線。四川省以外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省級招辦劃定的本科合格線,四川省報考學校體育專業的考生的文化成績須不低于四川省劃定的體育類本科文化成績合格線上30分。若省級招辦未作明確規定,學校按專業成績投檔錄取;若有明確規定,以省級招辦規定的原則投檔錄取。
8. 對高考投檔電子檔案及個人檔案未能真實反映考生本人德、智、體情況或者有嚴重心理問題學生,我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調整專業直至退學處理。
9.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全面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等),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10. 學校招收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按國家及四川省相關政策規定,被錄取的考生,必須在入學前與定崗單位所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培養協議,承諾畢業后到有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對拒簽協議的考生,按相關規定不予錄取。
五、錄取結果公布及聯系方式
1. 各批次錄取結束時,錄取結果將通過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網站和各省(市、區)招辦向社會公布。
2. 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網址:
http://xsc.cdutcm.edu.cn:51353/zsPortal/#/Home
3. 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電話:028-61800090
4. 監督電話:028-61800097
六、收費標準及其他
1. 我校2021年各專業將根據教育部專業目錄收取各項費用,具體以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為準。
2. 學校為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制定了較完善的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和臨時困難補助等助學制度。
七、其他
1. 本章程自2021年招生錄取時開始施行,我校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適用本章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2.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成都中醫藥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就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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